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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订服务之预订须知 |
| 客房预定 票务预定 车辆预定 导游预定 |
(1) 在您成为我社旅游会员,取得明珠会员卡后,您将享受我社提供的订车、订房、订票等优惠服务(申请办法、服务条款详见旅游会员)。10人以上更可享受团队优惠。
(2)将您填写好的预订内容提交给我社后,我社将向您回复电子邮件或电话确认是否接受预订,如接受,将同时确认价格及保留时间,保留期限依照各地宾馆、交通部门相关规定执行。一般情况下提前7日预订,旅游旺季为提前14日,提前3日视为紧急预订。
(3)当确认接受您的预订时,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确认价格进行支付。否则将被视为自动取消预订。
(4)完成预订、支付手续完成后,您需根据订单上的时间凭身份证办理入住宾馆、取票及订车手续。一般宾馆于中午12:00以后办理入住手续。如提前入住,宾馆可视住房率决定是否给予提早入住;离店请于中午12:00以前办理,若在12:00以后办理,宾馆有权根据宾馆规定收取一定房费,您不得表示异议,请特别注意。若要延长订单上约定的住房时间,请提前24小时与我社联系办理续订手续。
(5)取消预订或更改预订。预订确认后,付款前取消预订,不须支付费用,于付款后取消订房计划或减少入住时间,请务必提前48小时通知我社,否则我社有权收取全部房费。紧急订房时,如有取消或更改预订,我社有权收取全部房费。取消订票、订车服务时,按照民航、铁路、海运、车队等有关退票(车)规定执行。
(6)本社保证发布的优惠或优先服务确实存在,而对指定的特约商户为用户提供服务时可能发生的任何经济纠纷不承担连带责任。我社在选择特约商户时,对其信誉认真评定,但不担保特约商户的服务质量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
(7)因客户提供错误信息等客户本人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我社不承担责任。 (8)明珠旅行社对预订服务条款拥有最终解释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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